为了进一步落实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:椭械戎耙笛<彝ゾ美蜒手策体系的实施意见》,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激励贫困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。г禾厣枇ⅰ按豪”助学金。
一、资助对象:
经各系确认为贫困生,并在贫困生档案库里有备案的我院全日制在读生。
二、评定条件及程序:
1、在思想上要求进步,遵守社会公德,遵纪守法,尊师爱校,积极参加校班组织的各项活动,团结同学,关心集体,热心为人民服务。并无违反校规校纪。
2、学习目的性明确,勤奋好学,考试成绩全部合格。
3、家庭确有困难的同学填写《酷游平台地址ku113“春蕾”助学金申请表》,并出具当地有关部门的证明。
4、每班按全班人数的4%的比例推荐,由系部报送,学生工作处审核,上报院领导。
5、有享受其它贫困助学金的学生不参与评选。
三、资助金额发放标准及时间:
每人每月50元,每年3月开始,由学生工作处按月发放。寒、暑假,见习与实习期间停止发放。
四、其他:
享受困补以一学年为限,每学期复核一次,若不符合以上规定的,则立即停止发给补助。
本细则末尽事宜,参照执行。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。